来自上海的邵女士在温哥华从同胞袁某手里以$613.8万买下一栋豪宅。在交付前,邵女士才发现卖家隐瞒了房子是凶宅的事实。二人闹上法庭,一审卖家败诉。卖家不服继续上诉,剧情竟发生了反转...
这栋存在争议的豪宅在
温哥华3883 Cartier Street。
住宅面积9018平方英尺,
有6间卧室、
10间浴室,
1个室内泳池,
还有酒窖和花园。
无论放在十年前还是现在,
无疑都是妥妥的豪宅。
据法院文件记录:
2003年,袁桂英
(音译Gui Ying Yuan)
以$370万的价格买下该豪宅。
2004年,
袁桂英的母亲王美珍
(音译MeiZhen Wang)
和其已故的丈夫从广州移民到温哥华。
2006年6月,
袁桂英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
其母王美珍,
本人则担任母亲的授权人。
2007年11月,
袁桂英的丈夫
在豪宅门外遭遇枪杀,
因其丈夫是当地黑帮
Big Bircle Boys的头目,
该案至今悬而未破。
2008年6月,
袁桂英以$880万挂牌出售豪宅。
但因价格过高无人问津,
无疾而终。
2009年6月,
袁桂英又以$698万的价格挂牌出售,
得到了一位来自上海的买家
邵女士的青睐,
并最终以$613.8万的价格敲定签约,
计划于当年11月完成交易。
可就在签约后不久,
一个偶然的机会,
邵女士从朋友处得知
自己刚花重金买下的
豪宅竟然发生过凶杀案。
而卖家和其房产经纪
从开始看房到最后签约,
整个过程均未透露过此事。
邵女士一直知道的对方换房理由是:
孩子要换学校,所以才搬家。
邵女士深觉上当,
更何况凶宅不吉利,
于是立马要求取消合约。
没想此举不仅遭到卖家袁桂英的拒绝,
邵女士还被袁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。
这样的操作也着实出乎意料,
明明是卖家没有主动告知房产信息
有错在先,
竟还抢先反咬一口?
袁桂英却认为,
没有告知的原因是因为
邵女士没有主动询问。
而因为这样的原因终止合同,
过错显然在买家而非卖家。
袁桂英以邵女士违反买卖合同为由
要求赔偿$30万定金
和$33.8万的损失费,
共计$63.8万赔偿金。
邵女士积极应战,
反告袁某故意隐瞒豪宅发生枪杀案。
当时此案以法官判卖家败诉而终,
卖家还需支付买家
$4000的法律费用赔偿。
袁桂英对审判结不服,
二次上诉。
就在本周二4月23日,
最新审判结果出来了,
这次法官竟是判了邵女士败诉。
上诉庭法官Mary V. Newbury
在判决书指出,
卖家不知情买家邵女士购房时会对
两年前发生的枪杀案“特别敏感”。
而枪杀案的发生也并未对房屋的质量
产生任何影响。
卖家袁桂英的证词也并无任何失实陈述,
孩子上学搬家是事实。
最终判定袁桂英胜诉,
邵女士需赔偿袁某共$63.8万。
这样的结果几乎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。
但按照规定来说,
在房屋买卖中,
如果该物业曾种植过大麻,
法律规定卖家必须主动告知买家此事实。
卖家决定卖房时,
一般会签署一份物业披露陈述书
Property Disclosure Statement
交给房产经纪。
陈述书内容要列出房屋主要信息,
其中包括房屋建龄、
是否种植过大麻、
是否提供取暖......
而物业是否发生过凶案、
居住期间是否有人在物业内病死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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